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
(3)、申报材料
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章);
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复印件,盖章);
、国地税纳税证明、审计报告;
、房屋租赁合同(复印件,盖章);
、房租发票(复印件,盖章);
、入园证明(所在园区运营管理单位为开具);
、新型研究机构提交登记证书(如有才提供);
、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、实际控制人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”;
、项目申请日之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、实际控制人“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”;
10 、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承诺书。